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购汇管理做出了详解。
在个人客户购买外汇时,需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相比以往在手机银行或网点自助购汇机上随意勾选购汇用途即可使用5万购汇额度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分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共9大项。每个大项后面还跟着三四条子项。
例如因私旅游大项就包含了”预计进外停留期限,目的地国家、地区”两个子项。最多的境外留学大项,包含了“学校名称、留学国家、地区,年学费币种、金额,年生活费币种、金额”四个子项。
原来政策没变,变的只是政策执行的细则,比如明晰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对个人申报的抽查并加了惩处力度。
多家银行采用的最新《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警示:对于存在六大违规行为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个人列入名单后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即每年5万美元购汇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六大违规行为包括:
①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②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③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④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⑤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⑥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而《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显示,个人购汇加强了对用汇时间和用途的申报。
外汇局指出,这次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的改进背景之一是:过去,我国国际收支个人购汇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经常项目从事资本项目交易(比如海外购房和投资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这扰乱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蚀。
消息传出,无数人表示中枪。但其实,有一大部分人是多虑了,比如持有外国绿卡的中国公民,其实特殊的大额购汇转汇通道!低于50万美元的都不需要证明来源!
这个政策名为移民财产转移,涉及到哪些人,该如何办理呢?
问:什么是移民财产转移?
答: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问:移民财产转移申请人有何条件?
1.申请人为需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的,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外国公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
2.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可向相应级别的监察部门(省级(含)以上)进行询证。对大额可疑或涉嫌非法转移财产的申请,在审核过程中要询证相应级别的公安、司法部门。
问:我刚拿到国外移民签证,可以申请办理移民财产转移吗?
答:不可以。此项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
问:可分次申请办理财产转移吗?
答:不可以。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
问:申请人可以分次汇出吗?
答:可以。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以下(含20万)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问:申请人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需要的文件?
答:申请人拟移民财产转移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的,无需提交以下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只需声明来源。
(1)对个人薪酬所得(包括 工资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 务报酬等)应提交有关收入来源 证明。
(2)对经营收入(包括私营 业主、企业个人股东、个体工商 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 承包、租赁经营所得)提交个体 户经营收入申报表、股权证明或 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以及能证 明收入来源的材料,如企业财务 报表、企业董事会分配决议等。
(3)对资本所得及变现:
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提交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开户及交易记录。
2.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等应提供:
a、财产租赁、转让、特许权使用的合同或协议。
b、房屋产权证。
c、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及其他财产或收入需提交真实交易记录证明。
问:申请人是否能提取外币现钞呢?
答:不能。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
问:对外转移个人财产是否需要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
答: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问:如果申请人不在国内,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吗?
答: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