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良好的社会福利制度首先得益于香港政府对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港府把社会福利视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较早建立起了统一管理社会福利工作的政府职能机构,制订了统一发展规划和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实现了统一管理,对福利费用实现了统一使用;另一方面,重视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港府社会福利服务经常开支逐年增加,从1980年不足10亿港元,增至2003年的324亿港元。
其次,非政府民间机构担当重要角色。香港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官助民办。香港政府非常注意发挥民间机构在开展社会福利工作方面的特殊作用,政府与民间社会福利机构是“合作伙们”关系。香港政府通过宏观规范管理、咨询培训、政策引导、经费资助等方式,大力扶持和发展民间社会福利机构。目前,非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已成为香港社会福利工作的重要角色,在香港所有福利服务中,大约五分之四是非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
第三,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化程度高。适应城市现代化的需要,香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化。一方面在大学里开设社会服务专科,开展社会福利服务研究,进行社会服务专业教育,培养专门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教育方式,在社会上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人士。此外,他们运用资格审查、组织培训等方法,不断提高非政府社会福利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四,福利经费来源广泛。香港福利经费的来源主要有6种:政府拨款占社会福利经费的主要比重;公益金主要是用集体方式来为社团筹集捐款,然后分配给有关机构;政府奖券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福利机构非经常性开支;皇家香港赛马会每年都将一部分收入用于资助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香港每年都要要举办义演、义卖、募捐等活动,筹集款项;私集服务即依靠收费以达收支平衡的福利服务,如私营安老院及托儿所等,政府立法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