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医疗体系概况
加拿大医疗体系的基础是10省3领地各自的全民医疗保险;
由公众(政府)出资,由私人经营;
从普通税收中拨款建立;
统一由省级政府进行管理,免费提供医疗服务给加拿大所有公民和永居者;
所有享受全民医疗者不分种族、病史、收入、生活水平,统一享受相同的医疗服务。
医疗系统中的各部分都必须符合《加拿大卫生法案》规定的5项标准:
加拿大医疗体系中的就诊系统
初级医疗服务:
1. 是医疗体系的“守门人”,居民直接联系的对象
2. 是病人进入医院或专科门诊的控制点
3. 全科/家庭医生绝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具备很高的自由度,薪水与其名下注册居民的数量和工作量直接挂钩
4. 居民可自由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
5. 本类其他从业者还包括:牙医、护士、药剂师
6. 提供的服务包括:预防/治疗普通疾病,基本急救服务,推荐病人至医院或专科门诊的权利,初级精神治疗,瘫痪/临终治疗,初级孕期护理,健康促进/康复服务
二级/公共医疗服务:
1. 是加拿大医疗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2. 提供全面、深入的医疗服务
3. 是家庭医疗服务的协助或直接提供者
专业/补充医疗服务:
1. 拥有向其他研究机构/专科医生或医院推荐病人的权利
2. 许多专科医生也是个体经营,并可能在医院挂职和接受病人预约
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职能是怎样的?
1975-2012加拿大医疗体系费用及其占GDP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