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有很明显的优势。美国有非常好的社会福利,优秀的教育制度,先进的教育水平以及有没的坏境,一直以来美国是我国移民的首要考虑对象。去美国移民的方式有多种,分别需要满足不同的移民条件。下面就和出国移民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投资移民条件
EB-5签证必须以投资美国商业的方式来取得绿卡。要符合EB-5要求,投资者必须:
投资美金一百万和在美国任何地方雇用十个员工;2)或在失业率超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 的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以及雇用十名员工)在地区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地区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所指定的特定地区。地区中心具有接受投资移民资本的资格。目前,在美国约有二十个地区中心。如果地区中心位于一个高失业的地区,投资金额将是五十万美元。地区中心的投资,适合那些不想要积极管理产业的投资人。而传统一百万美金的投资,则适合那些想要管理他们自己的商业的投资人。
投资者必须为他自己和所有伴随的家庭成员准备个人资料。投资者必须证明投资基金的来源,譬如纳税申报单、银行账户的记录,企业所有权的证明,以及营业财务报表及营利事业执照。如果投资资本是来自某特定交易, 譬如出售房屋、继承或赠与,那么投资者必须提供正式文件证明该交易行为已经发生,譬如不动产出售程序终结的文件或合同。
配偶移民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技术移民条件
聘雇就业移民
1. 第一优先:优先劳工-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
· 杰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员
·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2.第二优先: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并被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3. 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4. 第四优先:特殊移民
· 宗教人员、牧师
· 美国政府海外单位所聘雇之特定雇员
· 驻巴拿马运河之员工
· 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员工
· 宗教人士、神职工作人员(有效期限1992-1994)
· 在美国少年法庭有案系属之部分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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