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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星岛日报》编译报道,随着美国投资移民签证项目将在9月届满,国会议员陆续提出新议案来改善计划,例如众议院民主党3日提出一项议案,旨在改善和扩充EB-5计划,新增名为EB-6的签证类别。
据GlobeSt网站报道,分析认为,由民主党提出的EB-JOBS议案不大可能获共和党主导的众院通过,但是这项议案的存在和其他不相关事件,包括国会未能在8月休会前批准延长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权,都突显出为EB-5签证延期的困难。
直至目前,有望获众院通过的大概是2月提出的《2015年美国创业投资法》;这项由内华达州共和党籍众议员Mark Amodei和科罗拉多州民主党籍众议员Jared Polis提出的议案,已经呈交予移民及边境安全小组委员会。
扩展阅读:
美国投资移民EB5简介
经济特区投资移民项目是在EB-5方案基础上美国政府特别设立的一种经济特区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享受的主要的优惠措施为:投资者投资金额从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放宽为“允许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在本计划下,投资者不再需要亲自去美国创办企业,不用坐移民监,投资额亦减少了一半,可谓优势尽显。
EB-5区域中心移民法例的运作流程是:本公司为移民申请人申请配额,移民申请人按美国政府的要求投资50万美元到精良投资项目中,投资期限为五年,该项目的投资将间接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而移民申请人并不需要亲自参与管理,更不用支付高昂的美国工人工资。申请人只要符合上述要求,美国移民局就核准移民申请人的移民申请。
美国区域中心移民项目拥有成功率高、批准时间快(约三个月)、没有任何学历、语言及商业背景的要求等诸多优势,因而得到移民申请人极大青睐。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时期,政府背景、抵押担保的贷款方式因其安全、有保障的特点,成为供不应求的美国移民热点。
作为一个最快、最简捷的美国投资移民法例,自2003年9月法例生效至今,吸引了中国地区近千个家庭进行投资,为美国提供了近万个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也为区域中心所在地创造了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鉴于此,2008年9月30日,该法例五年有效期到期后又进行了两次延期。2009年10月28日,奥巴马总统签署法案,美国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案再次延续至2012年9月30日。